在重庆,交通事故纠纷时有发生,处理此类纠纷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。周旭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,他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周旭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,还是中国律师学院的律师,同时担任上海正策(重庆)律师事务所股权创始合伙人以及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。凭借其专业素养,他办理过多起无罪、不起诉、取保候审、缓刑、轻判案件,尤其专精于诈骗罪,涉黄涉赌犯罪,掩隐帮信犯罪,非法经营犯罪案件。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上,他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。
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,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周旭律师的业务能力。
案例一:杨某某诉周某某、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
当事人信息
原告:杨某某
被告:周某某、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
代理人:原告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,保险公司也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。
案件基本事实
事故经过:某年3月1日,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时,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。经交警认定,周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杨某某无责任。
治疗情况:杨某某住院7天,原告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,周某某垫付了剩余医疗费。
鉴定情况:原告单方鉴定结果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,续医费8000元。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,结论仍为十级伤残,但续医费金额有所变更,原告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主张。
投保信息: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限额的三者险(含不计免赔),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。原告虽为农村户籍,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。
原被告诉辩要点
原告诉请:主张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交通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伤残赔偿金、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、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鉴定费,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。
被告抗辩: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;认为原告仅因面部瘢痕致残,未丧失劳动能力,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;交强险外的医疗费按15%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,鉴定费、诉讼费由司机自理。
法院裁判观点
赔偿规则: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,不足部分由商业险理赔,仍有缺额则由肇事人进行赔付。
关键裁判:原告长期在城镇居住,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,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同理计算;被告以原告未丧失劳动能力为由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缺乏法律依据,不予采信;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,该项诉求被驳回。
判决结果:
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.47元。
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。
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。
补充说明
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,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。
案例二:张某某诉汪某某、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
当事人信息
原告:张某某
被告:汪某某、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
代理人:原告委托了律所律师,保险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。
案件基本事实
事故经过:某年12月28日,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发生碰撞,交警认定司机全责。
治疗情况:原告住院接受治疗……
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,周旭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合法的权益。在面对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时,他总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,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。如果您在重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,周旭律师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。